各院、处、室: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和水平的提高,学术活动日趋活跃,学术报告厅的使用也日趋紧张。为了加强学术报告厅的管理,现对学术报告厅的使用作如下规定: 一、经学校领导批准, 本校学术报告厅的使用批准权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,未经批准,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使用。 二、各单位要使用学术报告厅须以书面方式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后方能使用。 三、学术报告厅的钥匙、设施、设备等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管理。 四、学术报告厅原则上作学术报告之用。 商洛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05年9月18日